第二副總監 方靜靜
第二副總監在總監督導下,協助區行政工作及代表總監。
下列為其職責但不限於:
( a ) 發揚國際獅子會之目的; ( b ) 履行總監交付之行政工作; ( c ) 履行國際理事會所規定的其他職責; ( d ) 參與所有內閣會議,並於總監缺席時,代爲主持,適當 ( e ) 熟悉區內分會之優缺點, 協助總監及第一副總監了解查 ( f ) 依總監的要求,代表總監訪問分會; ( g ) 協助總監及第一副總監計劃舉行區年會; ( h ) 與區會員保留委員會合作及協助該委員會防止特別因 分 ( i ) 提升對LCIF之了解及支持,協助完成年度之目標; ( j ) 與區資訊委員會合作,協助向分會及會員宣傳使用國際 ( k ) 依總監的要求督導區委員會 ( l ) 協助總監、第一副總監、區內閣計劃下年度工作; ( m ) 熟悉總監之職責,俾於總監及第一副總監出缺時有充分
( n ) 與區LCIF 委員會合作,透過定期分發LCIF資訊及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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